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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数:2338 发布时间:2013-10-30 16:29:14

                                               

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本市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首都城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国庆65周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峰会打牢消防工作基础,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10月12日至2014年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

一、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张延昆副市长任组长,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营房土地管理局、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领导及市公安局消防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地区)政府主管领导以及市属各委、办、局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消防局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46号文件,以及《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政府职能部门强化联勤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查改隐患,拉“铁网”全面排查清剿火灾隐患,亮“铁面”严肃监督执法,出“铁拳”重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警示一大批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筑牢抗御火灾的“铜墙铁壁”,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为国庆65周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峰会等重要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夯实基础,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三类区域”,即首都政治中心区、涉会场所及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三类建筑”,即高层、地下、彩钢板建筑;“五类场所(单位)”,即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国计民生服务保障单位。

(二)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行政许可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二是重点整治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重点部位巡控不到位、薄弱环节特别是电气设备充电或者运行期间未落实24小时专人看护措施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四是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商市场违规储存可燃易燃物品、超负荷堆积货物等问题;五是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六是重点整治建筑内部装饰和外保温材料、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问题;七是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操作流程不规范、安全防范设施不符合配置要求等问题;八是重点整治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导致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衍生的火灾隐患。

(三)工作职责。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按照“条块结合”原则统一推进实施。一是深化行业治理。安监、消防等综合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最高标准和最严措施,最大化组织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始终坚持监督执法“零容忍”,切实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行业系统特别是商市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出租房屋、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电影放映场所、教育、医院、文物保护单位、电力、供热和环卫、交通、农业、水务等主管部门要切实牵好头,迅速研究组织分级、分类推动指导所属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督查检查和考核验收,采取各类措施全力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特别是各区县、街乡、社区和农村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网格化效能,最大化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高效运行最小防灭火作战单元模式,迅速组织开展全方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力督促消除各类隐患和问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打击整治(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幕前)

各区县、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紧绷安全弦不放松,结合前期“打基础、除隐患、创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照此次排查范围和重点,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当前依然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于10月16日前完成细化方案、发动部署等工作。排查过程中,要坚决拉“铁网”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隐患要实名登记造册,特别是行业系统直接监管部门要依据所属单位类别、比例,自行确定查改火灾隐患的推进指标,坚决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任何一个纰漏;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坚决亮“铁面”实行“零容忍”,坚决用拘留、查封、关停等“铁拳”手段,严厉告诫消防违法行为人,高限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务必明确隐患整改时限,及时跟踪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同时,要提前谋划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消防保卫工作,强化基础调研,预判火灾风险,提出整治意见,实施联合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全会保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

各区县、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及时提高防控等级。在点上要确保绝对安全,所有涉会场所必须持续开展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会议期间涉会场所绝对不能发生起火冒烟事故。在线上要确保万无一失,会场、住地及新闻中心控制区域及行车沿线控制区域周边要进行会诊式排查,会议期间对难于整改的隐患要定人看护,线上的防控力量必须提前部署到位,时时进行巡逻监控,确保不发生起火冒烟事故。在面上要确保安定有序,所有社会面必须实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全覆盖火灾隐患排查。会议期间所有网格必须定人、定点、定时监控,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冬季防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至2014年2月15日)

此阶段,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冬季特点和区域实际,再次查找不足及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以问题为牵导改进工作,对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保持“拉铁网、亮铁面、出铁拳”工作力度不放松,确保冬季社会面火灾防控持续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组,重点检查、督查冬季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和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要结合冬季风大物燥特点,以老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有效整合消防安全网格内所有力量特别是最小防、灭火作战单元,逐级推动落实责任,最彻底清理可燃物、最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在此基础上,要督促或协调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群众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督促社会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组织清理可燃杂物,严格可燃物品保管,加强值班巡逻。

2.组织开展薄弱环节专项治理。要始终紧盯城乡结合部、地下空间、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实施综合治理。特别是要把握全市地下空间三年整治关键冲刺时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民防、住建、规划、安监、卫生、工商、治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坚持源头治理擅自改造、违规使用、违法经营衍生的火灾隐患,督促产权、管理、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坚持出租房屋分类型管理,特别是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和严格落实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工作意见,切实督促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有效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

3.组织做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消防安全保卫。把握节前、节中、节后三个关键时段,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当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二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系统,要紧盯节日供应单位、春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施工现场、旅游场所,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三是利用媒体、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季节性防火常识,进一步提升市民防火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特别是烟花燃放高峰时期,要组织对重点施工现场、重点场所和重要建筑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控,确保安全。五是要严格督促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灯会、庙会、花会等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大型活动现场执勤,确保各项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

(四)两会保卫(2014年2月16日至2014年全国“两会”闭幕)

此阶段,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督促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我评估,强化内部员工消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国“两会”会场、住地、抵离京场所、新闻中心和周边200米社会单位,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货、通讯等服务保障单位,以及代表、委员可能涉足场所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全国“两会”期间,发动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力量实名制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监督抽查、错时检查、督查检查力度,做好现场执勤,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各项活动消防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安全工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级政府务必坚决贯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督导落实。各级部门要以推进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为抓手,狠下功夫,全面规范经营单位防火安全管理。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最大限度发挥好“119宣传”辐射作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身边消防安全问题,定期公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要组织发动群众深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参观、体验和学习。特别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强化日常消防培训,务必确保重要岗位、特殊工种人员消防培训到位。

(三)跟踪问效,严肃追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担当意识。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干部当的太潇洒,准要出事”重要指示精神,常怀戒惧之心,始终殚精竭虑、如履薄冰地抓工作。工作中,对不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行业直接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达标、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四)及时总结,反馈情况。各区县、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请市防火委各成员单位于10月17日前报送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细化实施方案;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前报送前10天工作小结;于全国“两会”闭幕前3天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所有材料报送方式:互联网邮箱bjsfhb@126.com。市防火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215597。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